第六篇 职工福利
第一章 职工住宅
小岭钢铁厂1991年职工住房总面积为
工程于
2002年,由于小岭镇政府城建统一规划,建材公司原办公室需要拆迁,建材公司办公室暂搬到原福利科办公室,工程队搬到原煤气站。拆迁后由于办公地点分散不集中,给公司带来不便,经公司研究决定盖一栋综合办公楼,既解决了公司办公问题,又解决了职工住房紧张的问题。该项工程于
到2004年,房屋总栋数是169栋,总建筑面积为
由于企业的规模的不断扩大,生产用地已满足不了生产的需要,于2003年扒了3栋34户职工住宅,面积为
小岭钢铁厂1994年以前住房情况为一厂三制。一是全面积交房租的;二是住宅作价50%出售给职工,全面积免交房租费的;三是串房者原住房面积交房租,新增面积交全价免收房租的。
职工住房制度的不统一,造成了住房权利、待遇不平等,也增加了管理难度。为此工厂从1994年9月下发了《黑龙江省小岭钢铁厂统一职工住宅收费制度方案》的文件。文件规定对居住工厂家属房,未按全面积价格50%交款的职工住宅,均按所住房屋等级,按房产全价50%比例交款,将住宅卖给职工。
住宅等级的划分,按照以前房改时的等级标准,根据质量的不同,划分为五个等级,即特等146.70元/平方米;二等96.70元/平方米;三等76.70元/平方米;四等56.70元/平方米。把头房房头占地长度达到
对个别生活确实困难,没有购房能力的职工,由本人申请,经工厂研究批准,可暂不购房,但从房改之日起,房租提到1元/平方米。
统一收费制度后,房屋的修缮工厂不再负责,由住房职工自行修理。工厂的房产改革,只出售使用权用,其产权仍属工厂所有,职工无权私下交易。如果买卖,必须由工厂、职工双方同意,必须由本厂职工居住达成协议后,由福利科办理过户手续。
为了加强职工住宅管理,根据小钢厂发[1999]39号文件规定,于
同时还规定,凡欠房款500元以上的职工,也按每平方米1.44元收取房屋使用费。
职工住宅卫生费、水费、取暖费、物业费的收取情况是:卫生费每户每月1.5元;水费每户每月4元;住宅楼(3号楼、4号楼、干部楼、综合楼)收取物业费是每平方米每月一角线,收取住宅楼取暖费是每平方米14元,商品门市房2002年收取暖费每平方米25元;2004年起对公司所辖的商服楼,收取暖费标准由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,调整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。
黑龙江省小岭钢铁厂破产程序已接近收尾工作,为维护广大职工利益,按照企业破产有关法律、政策规定,经
补收金额与原值的比例是:3号楼4.67%,平均35.22元/平方米,其中一层、七层30.30元/平方米,二层35.35元/平方米;3至6层37.87元/平方米,二楼(干部楼)4.67%,10.59元/平方米,哈市杨复生住宅50%.,1017.96元/平方米,哈经销公司陈信德住宅70%,1909.24元/平方米,已交1292.47元/平方米,尚欠616.77元/平方米。交款时间
|
区域 名称 |
栋数 |
总建筑面积 (平方米) |
总使用面积 (平方米) |
总户数 |
总人数 |
|
老院里 |
5 |
1286.93 |
996.04 |
34 |
162 |
|
道 东 |
6 |
1892.58 |
1486.54 |
47 |
161 |
|
道 西 |
18 |
5239.90 |
4098.15 |
140 |
464 |
|
河 西 |
10 |
2376.72 |
1836.08 |
76 |
258 |
|
石头房 |
8 |
1516.91 |
1127.77 |
40 |
157 |
|
区测队 |
14 |
3382.69 |
2666.21 |
87 |
295 |
|
老焦厂 |
4 |
993.95 |
749.64 |
30 |
118 |
|
东 南 |
6 |
1443.60 |
1093.08 |
42 |
146 |
|
化 工 |
3 |
802.67 |
628.21 |
21 |
73 |
|
住宅楼 |
4 |
16148.07 |
12685.73 |
238 |
714 |
|
合 计 |
78 |
35084.02 |
27367.45 |
755 |
2548 |
第二章 其它福利设施
1、职工食堂。1991年至1993年隶属于福利科管理,属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,设有食堂管理员、厨师、服务员,负责工厂住宿职工及工厂来客人就餐。食堂成本核算,按成本收费,不挣不赔。其职工完成本职工作发标准工资(包括浮动工资),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,取消浮动工资,其奖金按全厂职工年末平均奖励额度奖励。
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企业管理的加强,改革的不断深入,工厂从1994年率先对职工食堂实行集体承包,其承包形式为利润包干、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。到1995年,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,坚持一厂多制的原则,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,在交足风险抵押金的基础上对食堂实行了个人承包,国有民营。其承包形式是利润包干、风险抵押承包。承包指标,1995年3万元,1996年以后每年4.2万元。其房屋折旧、冬季取暖费由工厂负责。
风险抵押金10,000元,在承包期满时,如承包任务完成予以返还。承包利润分四个季度摊于每季末缴交厂财务科,如发生亏损无利润缴交,以风险金抵补,如风险金抵交不够,以现金补交。
2002年租金降至2.5万元;2003年将原协议租金修订为年1.8万元;2004年租金1万元。
从运行状况来看,效果较好,连年完成了上缴工厂的指标,减轻了工厂的负担。
2、托儿所。1991年到1994年隶属于福利科管理,属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,设有所长1人,保教员3至4人,其职工开标准工资,收费上缴厂财务科。
从1995年开始,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,工厂决定对托儿所实行个人承包,其承包方式是定额补亏,超支自负、风险抵押承包。在承包期间不交房屋折旧费和取暖费,工厂不负责职工工资。工厂对其定额补贴,即每一入托职工幼儿每月补贴20元,工厂收取承包方抵押金2000元,承包期满完成任务予以返还。
1997年工厂对其原承包合同进行了修改,承包形式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定额补贴,年补贴840元,月70元,抵押金2000元,年初一次交清。到1998年取消了定额补贴。自1999年始,托儿所重新面向全厂招标,年上缴2000元费用招给职工。2000年至2004年上缴工厂费用为1920元。
3、招待所。自1991年至1994年,归工厂福利科管理,编制为3人,职工开标准工资,收费上缴厂财务科,属计划经济产物。
自1995年开始,根据改革的需要,工厂对招待所实行了面向职工招标承包。
承包费17493.49元/年,抵押金是2000元。其中1995年收支平衡。2003年至2004年,承包费均为2万元。
4、职工浴池。从1991年到1994年,工厂职工发票洗浴,浴池管理人员由工厂开标准工资。
根据黑龙江省小岭钢铁厂1995年经济责任制管理方案规定,对浴池进行了个人承包。其水费、取暖费、折旧费由发包方支付,厂内职工洗澡费由发包方收取,工资、低值易耗、浴池简易维护,由承包方自理。
承包形式: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定额交纳承包费和抵押金。承包费11200元,按月交厂财务科;抵押金2000元/年,年终一次交清。
2000年至2002年租金9500元,2002年至2003年租金降为6000元。由于承包方退休,由员工易凤丽接管,公司不给开工资,自负盈亏。